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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30日 星期二

電視機上的紅燈

  電視機上的紅燈,在眼前亮着。
  我躺在客廳的沙發上。今天是暑假的最後一天。
******
  尚記起暑假的第一天。我滿懷着興奮期待的心情,因為我要去加拿大探親旅行。
  「鋁神,好久不見!」迎接我的,是我的表舅父。
  呵,以後我要在這裏呆二十多天。在香港裏的種種壓力,總算可以拋諸腦後了!
  可惜時間,總是不愛等人。
  如今,這一切,只能投映在腦海中。
  但是,在那裏所見的,所聞的,所感受的美好時光,彷彿再次回到我的感官面前,就如同身歷其境一樣!
  這些感覺,為甚麼又是這般現實,又是這般虛幻?
  我微微嘆息。我想把它留下。
  時間就如一輛永不退後的車。你越是想多看剛才經過的鐵塔幾眼,它越是要走遠。
******
  又想起上個星期,我與功課搏鬥的情形。那種廢寢忘餐的痛苦,實是可佈。
  已是凌晨兩點。我把門鎖上,用桌上最微弱的燈光照着那本如字典般厚的《家》。
  內容也不算太難理解,費時而已。
  我,又是多麼的渴望時間能過快一點。
  時間卻沒有回答我的訴求。它繼續我行我素的按規律走。
  如是者又過了兩個小時。書本又翻了幾十頁。真不知道還要多久,才能了結這場噩夢。
  時間,從來不會遷就任可人。
******
  電視機上的紅燈,很快就會化為記憶。
  眼前所見的,可能下一刻就消失。

  珍惜一切吧,那怕是個不好的回憶。

活在心中的外婆

  一年了,我又站在了這個墓之中。
我凝視著外婆的墓,墓的中央是外婆殘舊,已發黃的相片。只見她臉上掛著淺淺的笑容,眼中盡是溫柔和笑意。相片下是我和媽媽帶來的紅玫瑰,外婆生前最愛紅玫瑰,常說帶刺的玫瑰最能反映人生。 一陣冷風掠過,掠過我的臉,我的鼻,我的唇,亦掠過眼前的玫瑰。陰涼的風使玫瑰倒在地上,更使如本已陰森的墓園越加顯得悲涼。眼看著這一切,我的眼眶不爭氣地湧現了淚珠。媽媽拍了拍我的肩。這一拍,在我原本還算平靜的心渦中,牽起絲絲漣漪,再演變成狂風巨浪。 我回想起她為我做的一切,回想起她倒在血汩中呻吟的情景,回想起她失去色彩的雙眸。而我,她最疼愛的孫子,卻只是一個無能的小孩,束手旁觀,無力地面對一切。 還記得在醫院裏,護士用白布蓋着外婆的遺體。我喊叫着,想喚醒外婆。可是那一塊小小的白布,卻像一道無形的屏障,把我們永遠隔絕。 "不要哭了"媽媽的呼叫把我帶回現實。"我怎樣不哭?怎樣可以不哭?"我問道。"逝去的已經逝去,就讓它長埋在塵土內吧。"媽媽安慰我道。"別這麼消沉了,即使外婆在生也不希望看見你這麼消沉。更何況,她還活著!"我驚訝地抬起頭,雙目盡是不可相信。"對!她還活著!"媽媽大聲道"她還活在你的心中!她還活在我們大家的心中!你知道嗎?" 一片沉默。 我撲通一聲跪在地上,雙目凝視著地上嫣紅的玫瑰。又一陣冷風掠過,樹上微黃的䈎慢慢飄落下來,飄落在地上,飄落到我身上,微微劃過我的臉,輕微的刺痛使我清醒起來。秋風捲起落葉,同時,也捲起了我的憂愁。 良久 "我知道。"我突然回答。 夕陽逐漸西下,微黃的光灑在我的身上,顯得無盡悲涼。 "我一直都知道"我喃喃地道。

A Dream Come True?

A Dream Come True?

        I thought it was a dream come true, but that’s not how it turned out.
        I was looking forward to sunny beaches and soothing winds. I was picturing sweet cocktails garnished with fresh fruit. But it was utterly different.
It started two months ago. The thought of going to Sri Lanka popped up in mind. The more I thought about it, the more exciting it seemed. How wonderful it would be to enjoy the unique factor of Buddhism in a country that houses a totally different community from China! My imagination grew out of control and within the week, I was with an airline ticket to Sri Lanka, getting ready to go. I was straining at the leash to set off for my trip.
        “Welcome to Sri Lanka! We hope you’ll have a pleasant stay,” boomed the speaker as I stepped out of the airport. I had hired a ‘traditional private limousine’ to take me everywhere I intended to go. I had asked the driver to be five minutes early, and to my utter disappointment, there was nothing but a cheap, old buggy.
        “Mr Lo?” enquired an Indian man. Before I could answer him, he showed me the buggy on the street and said joyfully, “Welcome, Mr Lo, to my private limousine.”
        “No. You said that you would pick me up in a traditional private limousine!” I bellowed. I sat on the squeaking seat, feeling furious. “Is this some kind of joke?”
        “Definitely not, Mr Lo! This is traditional, and also a private limousine! Can’t you see?” questioned the man politely. I sat back on the seat. I felt like I had been punched in the gut. But I had paid for the trip, so I reluctantly took the ride.
        After 15 minutes of bumping on the road, I finally reached my hotel, The Mirage. As I stumbled out of the wobbly car, I stretched and looked at the hotel. The description and photos I had seen before my trip showed a beautiful hillside with a golden beach just in front of it. As I took a brief look, I nearly fainted.
        The walls were crawling with insects, while the building itself looked as if it had been burnt down and built with the remaining rubble. The painting of the hotel was awful. I was speechless! I sighed, took my bags and entered the building.
        For about 30 minutes, I had been ‘making conversation’ with the reception about my room before I got the keys. Apparently, the hotel staff speak very bad English. As I was given the keys to my room, the receptionist said that I should learn the local language before going there. How was I to know?! Having set my bags in the closet, I quickly changed and went down to the beach.
I hoped that the beach would alleviate my hardship there. However, the sun had already set and the originally sunny beach had become a chilling, horrifying place. The strong gusts of wind scooped up the sand and blasted it onto my face. I winced at the enormous sea, which seemed to be a giant tsunami rather than a peaceful sight. I abandoned my thoughts at resting on the beach and returned to the safety of my uncomfortable room.
        Having a good night’s sleep, I woke up to a bright and warm sun, with the soothing sunlight saturating my room. I forgot all the disappointments of the previous day and happily went down for breakfast. Unfortunately, the breakfast was the same as everything else in the hotel, soggy and of low quality. The sausages it provided were oily and tasted like some old, rotten pork. The bread was beyond reason. Moulds were everywhere, and the bread was the nest of mosquitoes and flies. “This is the last straw,” I said. I couldn’t bear any more of this craziness, the unbelievable service and poor quality.
        I wobbled my way in the ‘private limousine’ to the Yala National Park. The lions and snakes were vicious and scary on my journey. They looked as if my presence was a special gift – raw human with fresh fruit. I shivered, and asked the driver to move faster.
        As we met the elephants, the most horrifying thing happened! One of the elephants seemed ‘attached’ to me, following the car at high speed. Then, it raised his trunk and shot a big funnel of water at my face. I was almost thrown out of the car, but luckily was saved by the seat belt. I was terrified. What kind of bacteria could there be? Would I get some kind of rare Indian disease? I quickly wiped the water off my face with my very own sterilized, bacteria–free napkin. The driver looked in disgust.
        After the visit to the park, I had enough. I quickly checked out, got my bags and took the first flight back to Hong Kong. As I finally sat down on the aeroplane, I heard a sigh of relief. Suddenly, an announcement beeped, “Ladies and gentlemen, due to unforeseen circumstances, this flight has to be cancelled. We sincerely apologise for any inconvenience cause…”

        “No!!!” I shouted. As I was about to stand up from my seat, a flight attendant made another announcement, “To compensate for the delay, our airlines have provided free accommodation at a five–star hotel, The Mirage, for all our passengers and we are delighted to take you there in our private limousines.”

<愛•莫卡>

我再次踏入咖啡店。

咖啡店裡,全部都是年輕人。我這個剛畢業的醫生,顯得十分成熟。看見年輕人 在咖啡店裡喃喃自語,不禁令我想起做中學生的時候。啊!那些年是多麼美好的時光!

還是,仍然有些遺憾?

「一杯中杯莫卡,多忌廉,全脂奶。」我跟店員說。
「好的。咦!是你呀!好久沒見你來喝咖啡了!」店員興奮地說。

「啊!原來是你!自從去了大學讀書,好久沒來喝莫卡…」我聲音突然小聲了。

「沒關係!我沖一杯好的給你回味回味!對了,以前跟你一起來那位師兄呢?」

老店員提出這樣的疑問,我的腦突然一片空白。我的身體開始顫抖,不斷摩擦我的手指,牙齒也快給我磨爛了。店員看見我這樣子,都沒有再問,只繼續沖咖啡了。

對了,我的師兄是誰呢?我怎麼會這麼激動?

「一杯中杯莫卡,多忌廉,全脂奶。」這一句說話,已經在我中學生涯出現過無數次。讀中學時,從中二開始我每次遇到什麼考試或檢測,我都會去樓下的咖啡店溫習。咖啡店四點至六點這個時間不多人,比起長期開著電視的家,咖啡店安靜好多。

咖啡店近著窗口的那個位置,常坐著一個同校的師兄。他高高的,樣子挺帥,而且每次溫習都會帶著耳機。聽同學說,他不但拿獎學金,還是籃球隊隊長。唉!我這些什麼都不參加的女孩子,怎麼能跟別人比呢?

其實在咖啡店溫習的效用不大,每次考試,都是僅僅及格。可是別人跟我在同一間咖啡店溫習,每一次都拿很高分。我媽媽叫我回家溫習,她可以借我耳塞。可是我仍然堅持去咖啡店溫習,目的?我也不知道。

有一次,我又去咖啡店溫習。這一次溫習的是令我最害怕的化學。我就算課堂上專心的很,筆記多得很也好,我還是不能考得好。我不喜歡靠補習班,所以決定勤奮一點。我看著所有的公式,頭已經被密密麻麻的代號弄得快要暈了。這時,我跟自己說:「為什麼不去問師兄呢?」「很尷尬的!不要不要!」「師兄那麼強,就問一問吧!」我的心開始有些掙扎。這時,突然有人跟我說話:「請問我可以幫到你嗎?」

原來是師兄。

「噢…沒有啦…呃其實是有啦!這個公式我不是太明白…」我尷尬的說。

「這個?讓我看一下…喔!這條公式是很容易跟前面的概念混淆的。所以我建議你先閱讀整個章節,才會更容易了解。」師兄的每一句話,我都很仔細地聽。他的解釋,令我突然對化學沒那麼討厭。他的眼神,讓我覺得化學突然很容易。他的笑容,讓我覺得密密麻麻的代號很簡單。

而且,我那一杯莫卡好像甜了…


從那一天開始,我每一次在咖啡店溫習都會主動去問人家問題。他亦非常樂意幫我解答問題。可是我還是沒有勇氣在學校問他問題。因為在學校裡,他是一個大人物,而我,只是站在人群中的一個小粉絲。我豈敢在他朋友面前問他問題呢?

有一個下午,我問他一些關於物理的問題,他拿著我的課本,想了好久好久。我雖然很想知道答案,但是我的心卻說:繼續想吧!繼續想吧!

我跟自己說,為什麼會有這種思想呢?可是拿著那杯甜甜的莫卡,我又回到那不想知道答案的心情了。

其實…是不是他,令我的咖啡變甜了?

我開始猶豫了。

「不如這樣吧!我今天有時間,可以先把筆記拍下來,回家慢慢想。你明天到四甲班的課室找我吧!」他用一個燦爛的笑容回復我說。

去課室。去課室找他。

我的心突然怦怦跳,臉紅得像一個蘋果。

「好…沒問題!謝謝您!」我回過神來。「那麼明天學校見咯!」他拿著書包,走出咖啡店。

看見他的背影,喝著我的莫卡,我突然感受到濃濃的甜意走過我的喉嚨。

我是否喜歡上他呢?

第二天早上,我這個中二生去了四甲班找他。他已經在門口等著我。我看見他,我的手心開始出汗,而且開始緊張。「早安!」他對我說。「早…早上好。」我緊張的回復他。「我已經幫你想到了!………」他拿著他自己寫的筆記,認真的幫我解開難題。而他的話,我已經聽不進去了。他的樣子,他的動作,他的筆記,都令我的心活在一個花花世界裡。「妹妹?你沒事嗎?」聽到他的慰問,我從幻想醒過來。「啊?什麼?你說什麼?」我懊惱的看著他。「我說,我認識了你那麼久,還是不知道你叫什麼名字。可以告訴給我聽嗎?我是黃柏峰。」他把手伸出來。「我…我是…呃…陳楚欣。」我跟他握握手。「好高興認識你!我先去上課了!拜拜咯!」他揮揮手,我也回了一個笑容。

終於到期考了。

中杯莫卡已經出現在我手中無數次。而師兄的樣子當然也出現無數次。自從有師兄在旁輔導,我溫習時突然很有衝勁,而且有效率多了。我課堂上所有的問題,師兄都能一一解決。每天考完試後,都會去咖啡店,而師兄已經幫我叫了多忌廉,全脂奶的莫卡。我們倆就是這樣在咖啡店,度過了一個期考。

而莫卡,就一天比一天甜。咖啡的苦味,已經剩下很少很少。

我那次期考,所有的卷子都是拿八十分以上,而且拿到全額獎學金。媽媽很想知道究竟咖啡店的莫卡下了什麼神藥,一個學年就把我教好。同學們都覺得很神奇,我為什麼一下子變得那麼厲害。但是,只有我才知道,在台下為我拍手的黃柏峰,才是我的功臣。

自從那一次考試開始,我愈來愈主動,而他也愈來愈肯和我分享他的事情。原來他父母已經離婚,每個月都有很多零用錢。但哥哥已選擇輟學,所以決定靠自己,勤奮讀書,將來做一個成功的醫生。他是一個何其勤奮,何其有理想的人。

拿著那一杯莫卡,我又覺得忌廉好像稠了很多。可能又是他的關係吧。

就是這樣,我整個中三的學習生涯除了在學校度過,其餘時間都是在咖啡店度過了。

我跟師兄成了知己,每天放學都會一起分享學習心得,一起聊聊學校的事。我們聖誕節也有一起吃飯,新年也有一起去年宵,國慶日,我們甚至試遍全香港咖啡店裡的莫卡。我們每一天都會通一次電話,每個月都會至少出來吃飯。每一次出街,我都很注重我個人形象,而且也很注重我的言行舉止。

就在升中四那一年的暑假,我跟他去了海灘玩耍。我們以為對方都會帶齊海灘要用的物品,可是卻雙方也沒有帶。我們坐在那兒,什麼都不能做,卻在沙灘上因為講學校的趣事而笑翻了。

我們一直聊天聊到晚上,他突然跟我說:

「我知道你不開心的,講出來吧。」

我愕然的望著他,「你怎麼知道?」

「你平時都不是這樣的。這樣吧,你就哭出來吧,我可以借你肩膀。」

我的眼睛突然湧出眼淚來了。他實在太了解我了。我的頭,漸漸靠近他的肩膀。他拍了拍我的頭,說:「不要哭,事情總是轉好的。」

對,我跟媽媽吵架了。

那一天的晚上,他幫我去咖啡店買了一杯莫卡。我喝著莫卡,莫卡好像苦了點,可是看到他,好像苦味又跑掉了。

因為,我已經愛上了他了。

過了暑假後,我終於是一個中四生了。

而師兄,是一個很忙很忙的中六生。

我已經沒有在咖啡店見到他了。他也沒有再打電話給我了。我每天晚上都不願睡覺,目的就是要等他的電話。可是電話從來沒有響過。從開學日那天起,我沒有見過他。不知道他,還記得我陳楚欣嗎?他現在一定很忙了,希望他考會考加油吧。

而我坐在咖啡店裡,中杯多忌廉,全脂奶的莫卡變的有點苦了。

因為他不在我身邊。

幸好,天生有個好腦袋,我還能夠維持以前的成績。大家依然覺得我好厲害。媽媽覺得好驕傲,可是她卻發現成功的我背後有一些難言之隱。

「喂,幹嘛那麼沒精神啦?」媽媽問我。

「沒什麼啦!我先回房間。」我立即跑進去房間,把門鎖上。「陳楚欣,不要哭,不要哭。」我跟自己說。然而,我的聲音已經沒有了,眼睛已經快要掉出來,四肢變的冷冰冰,整個人都捲曲著在床上。

我很掛念師兄,我很掛念我們一起的時光。我很愛他。我很掛念我那杯甜甜的莫卡。

可是難道,他不來,是怕我煩嗎?

他不來,是代表他對我沒有好感的嗎?

師兄究竟是怎樣想的?

不知道。

可是我不禁問了自己一條很傻的問題:
應該告白嗎?

告白,是一個能知道師兄心思的唯一辦法。為什麼不去告白呢?我從小到大都是一個被動的女孩,可是自從師兄出現以後,我變成了一個主動的女孩。是師兄改變了我,是師兄改變了我的未來。師兄是我的一切。看著書桌上與師兄拍的照片,我跟自己說了一句陳楚欣不會說的話:

我。要。去。告。白。

我抹乾眼淚,做好我的功課,換了一身新的衣服。

我又來到樓下的咖啡店。我決定每天都要等他。

中四的每一天,我仍然去咖啡店,喝著一杯多忌廉,全脂奶的莫卡。我每天都打開我的書本,坐在對著咖啡店門口的位置,等他的到來。可是每一天,無論春夏秋冬,聽到咖啡店門口的風鈴,進來的都不是師兄。

莫卡雖然愈來愈苦,可是卻提醒我每天來的目的。

除了溫習以外,還是要告白。

自從變成了一個優異生,我很懂得分配時間,放下感情。中四期考考得很好,可是老師的評語都是叫我要放鬆一點。我選了大家都很想選的科目,我的人生近乎完美。

可是我心底還是有些遺憾,因為等不到師兄來。

我再次在台上拿奬,可是笑容並沒有那麼燦爛。因為師兄不在台下。

我仍然等著他,等他來到咖啡店。

直到升中五的暑假。那天是七月二十一日。

我坐在咖啡店,看著張愛玲的愛情小說。聽見風鈴的聲音,我習慣地抬頭。

師兄來了。

我站起來,主動走向他的方向。他看到我,似乎很驚訝,還有的是喜悅。

「你好,師兄。」我笑著跟他說。

「你好,很久沒見了!怎麼樣,學習好嗎?」師兄看著我,輕鬆的跟我說。

「我仍然考得好成績,可是沒有你在旁,我覺得好孤單。」我直接地說。

他愣住了。我卻繼續跟自己說,你行的!繼續說下去吧!

「自從你升上中六,我每天都在等你。你就像我人生路上的一盞明燈,海中的一個指南針,洞裡的陽光一樣重要。你沒有出現,我的心就像一個法碼,每天慢慢的沈到海底。你替我補習,我就好像小時候自己能吃完一杯雪糕那樣快樂,那樣滿足。好像沒有什麼能夠代替你。我願意放下所有東西來換取你。我覺得沒有你的生活,就好像沒有靈魂。其實…我已經愛上了你。你已經變成我的一切,我的生活不能沒有你。我知道我很突然,但是,我只想知道你愛我嗎?」我用盡了我所有的勇氣,說出了我的心聲。

可是師兄卻皺了皺眉頭,嘆了口氣。

「其實…其實我一直都當你是妹妹來看待。我不想傷害你,可是我已經有女朋友,而且…」

我用僅有的聲音說:「你有愛過我嗎?」

他嘆了一口氣,深呼吸說:「沒有。我買完咖啡,就要會合女朋友了。她會在外面等我。我請你喝咖啡吧。」

我沒有回答他,也沒有哭,只是揉一揉眼睛。他把咖啡放在桌上,手拍拍我的肩膀「看來這一次我不能借你肩膀了。保重。」

我仍然沒有回答他,也不想看到他的臉。

只聽到咖啡店的風鈴再次響起。和一把女孩的聲音說:「喂!幹嘛沒精打彩的?不舒服嗎?」

聲音逐漸遠離了我,我喝著我的莫卡,讀著字已經被眼淚變得模糊的張愛玲愛情小說。

莫卡,變得很苦很苦。

而我和他的回憶,現在連爛泥也不如。

七月二十一日,在咖啡店聽到的,嘗到的,看到的,都是最後的回憶。

直到現在回到那間咖啡店。我又是喝著那杯莫卡,看著的,卻是醫學科的筆記。

聽到咖啡店在播五月天唱的<突然好想你>,我又留下了眼淚。

我究竟是掛念誰呢?我放下了這段情?還是…我放不低?

根本我們就沒有發展過。傷心的,究竟是什麼?

莫卡,苦得難以入口。

看來,是時候讓我忘記這間咖啡店多忌廉,全脂奶莫卡的味道,開始嘗試沒忌廉,脫脂奶的拿鐵了。

<失去•雪>(一)下雪了

「今天氣溫下降到零下十度,相對濕度是九十五個百分比,很大機會下雪…」原本匆匆忙忙,趕著去開會的惠君,早餐也沒有吃,頭髮也沒有梳好,卻留意到天氣報告最後一句話。
又下雪了。
惠君愣住了。她凝視著電視機,看著英國的天氣報告,突然打給秘書請假。
「瑪麗,給我取消所有的會議。」她告訴瑪麗。
「今年下雪了嗎?」瑪麗好像已經預計到她為何請假。
「對,先走了。」
「明白,再見。」
惠君從來也沒有想到今個冬天的雪來的那麼早,於是急忙把自己平常穿的外套和皮靴穿上,跳上自己開的車去了一個地方。
一個別人覺得很難去但她十分熟悉的地方。
她走向一張顯然是經過歲月的洗禮的長椅,坐下左邊的位置。她沒有帶些什麼,只是帶了一部電話。一部已經壞了的電話。
雪終於下來了。雪花在空中飛舞,它慢慢地,慢慢地在空中蕩漾,格外高貴。今年的雪潔白如玉,沒有一點塵埃。雪慢慢飄下來,碰到地面,與地上的雪融為一體。它們沒有一絲的欲望,沒有一絲的哀傷,沒有一絲的惋惜。他們就好像天真無邪的小女孩,在這片白茫茫的環境下跳舞,帶著一種含蓄而又高雅的美。
「今年的雪都是這麼美。」惠君對著飄在藍天之下的雪花,微笑著說,可是眼角已因為眼淚而變得濕潤了。
「小姐,不好意思,請問有人坐嗎?」就在惠君忙著抹眼淚的時候,突然看見一個人。

他身穿從意大利賣的圍巾,法國買的皮衣,還穿著一條深藍色英國高級西裝褲。這些東西在哪裡買,多少錢,什麼時候買的,惠君都知道。

他是譚宇軒。
惠君這一生最愛的人。
可是他已經不是以前的譚宇軒了,因為在他面前是一個失憶的譚宇軒。

「沒有人,你坐吧。」惠君用脆弱的聲音回答這位陌生又熟悉的人坐下。她看著宇軒,就像以前一樣,把凳子先拍三下才坐下。還會用英國松樹油暖包暖自己的手背。

惠君看著迷茫的雪,在空中飄來飄去。究竟他還是同一個人嗎?

她的心,慢慢沈澱到腦海的深處。

一切都要從十年前講起。



敬請留意下集

電郵與書信

在這講求速度的社會裏,電郵自然成為了人們的寵兒。

他飛快地在網絡這條高速公路上奔馳,身後不留下一點痕跡,毫不疲倦地,日夜行走,速度非凡人可想像。在一瞬間,他就從香港到達倫敦;又一剎那,他已從倫敦回到香港。人們都紛紛以電郵作為主要的溝通工具,只要有一部電腦,一部智能手機,把他送到不同的地方,是輕而易舉的一件事。可是,他總覺得,他的存在目的只有為了高速的奔跑,從沒有時間讓他休息,欣賞一下人們通訊時的心意。

在這講求速度的社會裏,書信自然被人們唾棄。

她緩慢地在空中飛翔著,好不容易才能展翅高飛;她用力地拍打著自己的翅膀,渴望人們抬頭望她一眼,可是人們只顧著低頭回覆電郵,只有那些負擔不起通訊設備的孩子們,才天真地把她送上天空,希望某一日可以收到對面同學的回覆。她的存在,只是為了存在——因為就連那些常常寫信的孩子們,都因為科技的普及,而轉用較快的溝通方式,她的存在價值似乎單純是為了服務那些要求白紙黑字、親筆簽名的達官貴人。

當這寵兒遇上這被唾棄的「棄兒」,兩者竟相擁而泣,彷彿是失散多年的夫妻。

「電郵啊,電郵——你知道我希望當上你多久了嗎?你又能為人省卻很多時間,又方便,難怪人人都把你當做掌上明珠呢⋯⋯」書信哽咽著說,「別人不要用我作通訊工具,就是因為我要很長的時間才能落入收件人的手上,除了寫正文以外,還要經過寫地址、貼郵票、投遞等等很多程序⋯⋯」

「書信,你知道嗎?其實,我的生命稍縱即逝,只要人們按一下『刪除』鍵,我就消失得無影無蹤,哪像你一樣,至少還有碎片、灰燼,永遠提示著人你曾經存在?加上在把你送到收件人手上的過程中,處處表現了投遞者的心意:正文必經深思熟慮,地址必曾深入探究,郵票必需精心計算⋯⋯反觀我,只要按一下就能投出,連『閱』一個字都可以成為一封電郵,令我變得膚淺⋯⋯」電郵含著淚地說。

「但是,你能一次向很多人發送郵件,還能附上大大小小的附件,這不是更令人妒忌嗎?我只要加上一份文件,就變得笨重,身上要貼上不同類型的郵票才能飛翔,像一個年邁體弱又負重的老人,兜兜轉轉才到達收件者的手上——我渴望可以像你一樣,像你一樣的以光速前進。」

「你難道不知道很多人濫用我的功能,令垃圾郵件充斥著網絡世界;垃圾郵件的附件,很多更帶有病毒,感染電腦,甚至導致整個系統癱瘓嗎?反觀你在歷史的洪流中還能留下,甚至有代表作流芳百世,如《陳情表》、《新約聖經》的後半部分等等。在教科書裡,有你的課文,卻沒有我,大概就是因為我在很多時候都是無意義的垃圾。」

這時候,一直在旁的電話說話了。「其實,你們倆各有長短,孰優孰劣,絕對不能一概而論。畢竟,電郵是十分方便的;可是,他沒有了書信的那份心意。同樣地,書信比較慢才能到達收件者的手上;但是,她比電郵誠懇,所以很多人依然視書信作為正式的溝通方式。你們有各自的存在價值,雖然有競爭,但是各自還有自己的用途,所以兩者不會,也不能取代對方。」


在這講求速度的社會裏,電郵和書信分別了,各自踏上自己的路途。一切如常,飛快地前進著。

Please Read: A letter to non-Hongkongers

Dear Readers,
Perhaps you don't know and don't care where (or what) Hong Kong is. Perhaps you think that Hong Kong is part of Japan, or Korea. Perhaps you think we don't speak English at all. Yes, perhaps this is not of your own business, but we need the world to know what is happening. 
We Hongkongers have been demanding for universal suffrage for 30 years. However, we never get to the point so close like now: we can elect our own Chief Executive in 2017, as promised by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Standing Committee (NPC), of China. We had our hopes high back in 2006; we thought we can have a democratic election.
Alas, as the time approaches 2012, we had the worst Chief Executive (CE) among all three CEs. Mr CY Leung has caused nothing but chaos, as people suspect him as a communist party member, only listening to the orders of the Central Government. It's crystal clear that he is just a puppet and there is a larger force behind it.
Later, we have discussions regarding the constitutional development in 2017. Previously, in Mr Donald Tsang's era, we nearly vetoed a constitutional reform blueprint which is quite similar to the then situation, but since the Democratic Party decided to support at the last minute, we had a Legislative Council (LegCo) with members from the District Council (DC) for this term. This caused the originally famous LegCo members run the election for DC instead. 
Well, that's not my focus. What I'm saying is we had a "failed" reform, and then later we had new ideas regarding the universal suffrage of the CE.
A lot of people believe that we have to have elements of civil nomination, or at least, the people who can be elected are not just handpicked by a nomination committee. Under the framework set by the Basic Law, we have thought of some "three-trail method", which comprises party, civil and committee nomination. We all have our own opinion, and during the consultation period, the government claims to have listened to all of our opinions and handed them in to the Central Government.
The angry civilians decide to occupy Central, the business centre of Hong Kong, once they found out that the government does not listen at all.
Last month, the NPC has given a framework to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stating that there must be and only be a nomination committee. Civil nomination, party nomination and such things are banned altogether. The candidates must be nominated by at least half (600 people) of the nomination committee. It is obvious that the government has not put the wish of the majority into account, while only putting their focus on so-called organisations like "silent majority".
We all want universal suffrage. Some people want it more, and some people can accept "pocketing it first" and change the details in the future. The outraged Scholarism, a political organisation, led by Mr Joshua Wong, however, invited the university students to have a one-week student strike. Secondary school students joined in on last Friday, 26 Sept. They sat in front of the government headquarters for the whole day until midnight, where some people went into the Civil Square, a public property only to be shut down by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after some previous demonstrations.
The police then cleared the place and arrested all the people in the Civil Square.
More and more people joined in to support the students.
And, at midnight of 28 Sept, Occupy Central Movement started.
There were hundreds of thousands of people joining in, and the number grew exponentially. The police decided to clear the roads to facilitate normal running of the city. They have used, nevertheless, excessive weapons, such as pepper spray, tear gas, and some people even claimed that the police had used rubber bullets.
Now more and more people are joining in, in different parts of Hong Kong. Some went to Causeway Bay and some went to Mong Kok, both shopping areas. The government has terminated some parts of the MTR service, and the police rode the MTR from different places to Central.
Since the situation is dangerous, the Education Bureau has called off school in Central and Western District and Wan Chai. Unfortunately, SPCC is located on the hills in Central and Western District, and there is no way that we can get to school even if the school is not closed. That's why I can be typing this here in school hours.
I am personally devastated. The police, using excessive power, has harmed people with just an umbrella. Yes! They don't have any weapons except umbrellas! They asked the protestors to look at them just to spray pepper spray on them. They even used sticks (I forgot its name, but you get what I mean) to hit the innocent people!
We have to fight for democracy. And for this, we have to pay a price. Is this the price we want to pay? Is that what the police has pledged to do so? After all, they should be serving justice, not the boss. They have already trespassed international laws, and obeying the superiors is not a reason to act so.
Please, spread the word about Hong Kong and the Yellow Ribbon. We really need the attention of the world to change the government's mind.

去年今日

去年今日已經遠赴英國讀書一年的我今天終於能夠重回我的家-香港,在這裏落地生根,好好的上大學去。從接機大堂走出來的我環顧四周,這裏甚麼也沒有變,依舊是群湧湧的人靠著金屬欄桿靜默而又興奮的等待他們的友人,但是在人群中,卻少了你的身影。

今天是八月二十五日。 去年今日。 我一直在想。 一下子就拉著行李往升降機走,看見門快要關上了,便加快腳步,三步拼作兩步的蠻衝,終於被我在最後一秒湧進去。不消一會,門開了。我還來不及反應,後面的人們已經一股蠻力的把我推出去,外面要進升降機的人們也同樣使勁地往裏面擠,如成千上萬隻犀牛在原野上奔跑般,混亂之間我這隻小羚羊被擠了出升降機,被逼等下一列升降機。 我充滿好奇地四週望,而背後不遠處就是南面的離境大堂。 這熟悉的大堂---去年今日。
 凝望之際,智能電話在耳邊播放的音樂是克勤哥的歌。「仍再說永久/想不到是藉口/從未意會意分手」 「這一別就要一年。」我說。「我知道。不需要你再三提醒。哈。」你低聲輕粲,想要開玩笑。但你的眼裡打轉的淚水是騙不了人,騙不了我的。
「不要哭。」「我沒有。」你啜泣的聲音,一下一下的打進我的心房,如刀一樣撕開我的心,碎片四散,流血不止。
「喬…」我也泣不成聲。
 我用手把你的頭放在我的懷裡。我在哽咽的時候,只顧抓你的頭髮,抓著抓著都亂了。你的涕淚全沾在我的衣服上,黏糊糊的不好受,可是我絲毫也不介意。我恨不得你流多點,沾多點,因為只有這樣,我或許能夠記得你的氣味,也就是你留下給我的東西。
 「你要走了。」她惶恐的說。我能夠想像我的臉容已經縮成一塊,跟他的一樣。你哭的時候仍然是這般美麗,我則不然。 我最後能為你做的,或是為自己做的,就只有把你的唇與我的唇貼在一起。我猜不到我們一直吻會一直哭。淚水,鼻涕和口水的融在一起了,含糊。 我們去年就是在那裡吻別。 「我會等你的。我要再跟你喝紅豆冰。」你已經整個人蹲在地上了,我也隨著。「我倆之間的最後會綻放它最燦爛的光華,開出它最華麗的花朵。」我鼓勵她。 我背著背包躊躇到閘口前,你的嚎哭一直折磨著我。我不能回頭。我一定不能。我不想回頭。我不想自己哭到山崩地裂。
 我直衝了進去,卻想不到下一次見面居然是在一個尷尬的場面。 去年今日之後在英國每一天,我和你有互相用訊息來往,每天五百多個得不止息談話,嘻嘻哈哈的打情罵俏,卻也難掩我心中的寂寞。我還記得有一次在半夜起床,看見鐘寫了三點多,我卻驚恐的起床換衣服,怕錯過了你放學的時間。我穿上你最愛的汗衫和長褲,圍上你編織的圍巾,一打開房門,卻看到一條空空如也的走廊,才驚覺自己身在你八千英里外。想要打給媽媽訴說心中苦,她說的確是一句冷漠的「讀好啲書」。
 我可以做甚麼? 我只可以哭。 我和你有互相用訊息來往,可是數量卻由每天五百個,到下個月的每天三百個,再到下一週的一百個,五十個,十多個。說話方式由嘻嘻哈哈到開小玩笑到完全禮貌的。我的心情的起伏也沒有那麼大。 直到那一天,大家仍禮貌地說話之時,你突如其來的一句「我不再拖下去了,分手吧」,我訊息回也沒回,那天以後,我們再沒來往。 我之後回了香港。卻在旺角街頭見到你和另一個他在共喝同一杯紅豆冰。 你看見了我。我卻只好裝作沒看見你,急往走到一邊,卻不知道為甚麼我竟然回頭望你倆。 「我以為我會哭/
但是我沒有/ 我只是怔怔望著你的腳步/ 給你我最後的祝福/ 這何嘗不是一種領悟/ 讓我把自己看清楚. 雖然那無愛的痛苦/ 將日日夜夜在我靈魂最深處」 (《領悟》) 隔天,我在臉書上看見你跟他擁在一起的照片。 我沒有哭。我沒有。我只是責怪你。 我曾經以為我們之間的情無人可打破,曾經以為去年今日在南面離境大堂說過的話是我們彼此之間最大的承諾。我以為現在有的是我倆之間無比的幸福,可是事與願違。現在剩下的也不就是原來我們所希望綻放的花朵剩下的花瓣碎片,散落滿地,遭人踐踏。 我回過神來,再望望南面離境大堂,正有一男一女持著對方的手。

我只願永遠停留在去年今日。
 



 

 

盛夏光年

盛夏光年

長大以後
自豪的泯滅
自由得粉碎
規則的千篇一律
平凡的通俗不堪
令我喘不過氣

就讓我們在盛夏中沉溺
就讓我們在陽光下洗禮
沖走多餘的壓逼
壓碎時代的巨輪
放棄規則 放肆自己
放縱去做 放開懷抱

在這盛夏中打破規則
在那時代裡成就自己


(《盛夏光年》的啟發)

高跟鞋

很多人說後面的價格,美。或者說,所有的結果背後的痛苦,沒有人能想像的。

高跟鞋是女性青睞的配件。之後前往磨損,它使你的身材比例更接近黃金比例。很多女性在追求那些光鮮亮麗的表面上,比較盲目,在所有傾家蕩產買整個家庭充滿鞋跟,結果是赤腳發紅,填寫穿過地球,留下了紅色的印記瘀。

高跟鞋是我的生命故事。穿高跟鞋華麗奪目的上橋後,我承擔一半的痛苦。

來到始終期待著那些出現在大屏幕上,不僅貌美如花,而且對那些光榮的裙子曾經是模特,上橋走秀風格一整組的腳。總是一廂情願的想法來了,只要在模型中,我能夠永遠年輕漂亮,有沒有壞處要經得起時間的摧殘。

少時總是憧憬著那些在大銀幕上出現,不僅貌美如花,而且能裳上那些光彩一度的模特兒們,一個個風格十足的踏上天橋上走秀。少時總是癡心妄想,只要當上模特,我就能夠永恆地年輕美麗,抵禦著無妨時光的摧殘。
 
「媽,我想當模特!」少時無忌的嘽了一句,媽望著我,並沒有說什麼,只是日子久了,兩條柳眉之間只見多了一份憂愁。
 
中學一畢業的我其實早就把我的學業丟在一旁,連大學也沒有報,卻報了模特兒公司的聘請。當然,我以精緻的臉蛋與均衡的身形以白馬姿態輕鬆進入公司,獲得培訓。
 
初出茅廬的我對身邊五光十色的世界充滿好奇。從化妝間,到衣帽間,再到後台,再到天橋上型格走秀,令我十分雀躍。當時每天見到自己變得旖旎,恐怕就是我生存的動力。我當時很喜歡我的工作。

我真的好傻,竟然相信美麗的背後也是美麗的。人生往往就是表裡不一,我應該一早就懂這個道理。事業稍有起色時,當外人看來我接工作接得不停手時,內裡卻是要根據要求進行各式各樣的「改造」,也就是身體所承受的折磨,任由那些公司把我們像小朋友玩的黏土一樣搓圓按扁,塑造成他們所想的形象。面對海量的工作,我需接受的地獄式訓練更多更酷,壓力也隨著時間的流逝無形的增加。

減肥餐單—早餐半杯果汁,午餐幾顆葡萄,晚餐一個蘋果加半杯奶的,我試過。健身室無情的訓練—把你丟上跑步機上要你不停跑六小時,我試過。甚至把蛔蟲,瀉藥吞下肚子,試圖達到公司想達到的骨感身形,餓的兩眼昏花,慘不忍睹的生活我也試過。為的,也不就是要不顧一切的去保著外面的風光嗎?
 
我根本已經被表面的榮利蒙蔽—我沒有提出訴求,終致泥足深陷,㦬患上厭食症。整天獃在床上,有工作就被經理人強行抽起去做。被抽起的,並不是我的身體,而是我的靈魂。日復日,每天神不守舍的生活很快就令我的事業跌進谷底。
 
我很想再次穿上這對高跟鞋。我很迷戀高跟鞋給我帶來的風光。
 
為了再次試試穿上去高跟鞋的滋味,我做了這生最後悔的一件事。我提起電話,手顫抖著按下屏幕,撥打給我的上司......
 
「餵,是的,我可以......李景酒店...... 1920號房間......好。 」
 
我放下電話,在衣櫃裡拿出了幾件比較暴露的衣服,就出門去。 「這只是一份差事。」我對自己說,然後就把我自己的靈魂抽起,任由他擺佈。
 
事業的確有好轉。
 
在此之後,我逐步的攀升,卒成為了亞洲身價最高的模特兒。可是美麗背後的辛酸,有誰知道?高跟鞋為我帶來的秀麗是短暫,背後深刻的烙印卻是一生的。
 
他的後果已完全在我的身上表露無遺,而我已奄奄一息。
 
如果能讓我重頭來過,我是不會選擇模特兒的生涯,我不會穿上這對高跟鞋,你會嗎?


表情


我一生中總共有三次看到他那個表情。

先是困惑不解地皺起眉頭,睜大的眼眸中彷佛看到恬靜的湖面被意料之外的石子打破水面寜靜,波光粼粼,久久不能回復平靜。那雙眼眸不可思議地看著我。然後它們恢復平靜,如死水的雙眸安靜地直視著我,隨之而來的是一種令人看著也心痛的絕望但平靜的臉。

每當他露出那表情,我不再會有力氣看著他,只是低下頭,靜靜地感受那心中甚麼被一點一點撕裂的感覺。

第一次是小時候我們姊弟倆在家時,我剛從樓下瞞著父母買了一條小金魚,當時我可是如此興奮啊,一蹦一跳地把金魚和小魚缸捧回家。弟弟看到了,便很好奇金魚是幹嘛用的,我向他解釋金魚和我們平時吃的魚是不同的,金魚是要好好疼愛,養在水裏觀賞的。他問:“金魚不能在陸上生存嗎?” 我笑笑,說:“對。”我們倆一起興致高昂地看金魚游啊游,好不高興,一看就看了幾個小時。

我看膩了,便起來去做功課,任弟弟繼續看金魚。寫了一會,突然覺得客廳好像太靜了,便走出去看看。

接著,我看到了令我震驚的一刻——弟弟興高采烈地看著在手掌上掙扎著回到水裏的金魚,我腦中一片空白,身子在發抖。弟弟轉過頭來,看到我然後快悅地喊:“姊姊,原來金魚在陸上會一跳一跳掙扎的呢!”

我的失智使我看不見我眼前的事物,我只瞪著弟弟可恨的臉,快速上前把金魚小心抱起放回魚缸,然後轉身用微微被水濺濕的手毫不猶疑地用我最大的氣力甩給弟弟一個重重的耳光。

“你這……大白痴!”惡毒話兒不受控制地從口中爆發出。


那一刻,我幾乎能聽見整個房間安靜到凝滯的聲音。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那表情,代價沉重地給我換來了多個晚上的失眠。

我看著自己發紅的手掌,自己也不相信我剛才做了甚麼。我心裏一半在為自己剛剛的失常後悔,一半在害怕弟弟哭了被媽媽發現了我也就完蛋了。

稚嫩的臉蛋上印著紅紅的手印。他左手輕輕撫摸發燙的臉頰,臉上先是不可置信,然後慢慢轉為一種痛心的平靜。


他沒說甚麼,只是默默地轉身頭也不回地走到自己的房間。


後來他誠心,乖巧地道了歉。我們和好了,但我此終無法忘記那個表情。


第二次是在他的婚禮上。


對象是父母安排的,那個時候這種事不由當事人決定。婚禮的籌備事項都是媽在安排,他沒有反抗,也沒有參與。

那時我倆都懂事了,都在上班了。我下班後急忙地化妝打扮去參加他的婚禮。到會場後,看到他雖沒什麼表情,但臉色尚好,便自覺他是快樂的。後來回想他當時好像化了妝。

在主持人宣佈新郎和新娘交換戒指那刻,我在台下再次看到他臉上出現了那種表情,別人都因被他的妝蒙騙了雙眼而看不見,但我是他姐,他低頭看著無名指上的婚戒時眼中帶的憂傷我看得清清楚楚。那種表情再次出現,先是困窘,然後是平穩的絕望。

那一剎我腦海中萌生一種奇異的感覺,就好像眼前的所有人,所有事都錯了,我弟弟整個人錯了。成人們都錯了。


第三次是在他失業回家的那晚,那晚剛好大家一起約好回娘家吃飯,他用毫無情緒起伏的聲音告訴了大家他被開除了的事,弟媳哭得死去活來,媽媽憤然地紅著臉對弟弟大喊,說他沒用,說他一定是工作不認真,上司才開除他。媽只是一直罵一直吼,那時爸已經不在了,家裏就靠我和弟弟的薪酬過日子。

後來弟媳扶著媽回房了,餐桌上只餘下我的弟弟,還有滿桌媽弄出來的凌亂。

弟弟木然地看著桌上亂七八糟的菜,那雙眼眸中蘊藏了深海的顏色和深度,沒人能夠想像得到那片海到底有多深。一會,他抬起頭,看著我,我再次看到那表情。這次他雙眉鎖緊,眼眸中的海像在極力控制些什麼。然後,再一次地,回復平靜和絕望。我深深地,深深地凝望著他的臉,一半是希望能探測那海的深度,一半是希望能好好把這表情清晰地印在我腦海中。

我知道他不是因為不認真工作而被開除,他上司是那種忌才的人,怕他被大老闆發掘,所以很久以前就想解決他了。老天爺的惡作劇永遠都這麼殘忍。

“和我去喝點酒吧。”他說。

我和他走到最近的小酒吧去。一路上我們都沒有說話,感覺我們都回到小時候去了。

到達後,不出所料,他馬上叫了幾款酒精濃度高的酒,我安靜地看著他不斷地喝。弟弟酒量很好,喝了幾大杯也只是耳根微微發紅。他眼神迷離地看著不知名的前方。

“我覺得我長這麼大也是被人牽著鼻子走。”他突然說,從他說話的流利程度我知道他沒醉。

“我一直在走別人要我走的路,有時我甚至覺得我像木偶一樣被拖著走。”

“我覺得我愈長大就愈分不清對與錯,小時候我做錯了我知道我要道歉,長大了我沒做錯也要道歉,我覺得我愈來愈失去方向了。”他把額頭無力地靠在桌上。

“結婚那時我糊里糊塗和一個我不愛的女人成了親。工作時我糊里糊塗被上司冤枉沒有了工作。我到底是怎麼了?”他的鼻子開始發酸,我的眼角看到他的手已用力握成拳頭。酒後人果然比較能對自己坦白。

“為什麼我這輩子都這麼逆來順受?為什麼我整個人都好像被別人安排了的?姊,為什麼?”他無法再壓抑自己了,開始痛哭起來。哭聲在寂靜的,空無一人的小酒吧裏格外清跪,響亮。


我看著眼前的弟弟,心裏一塊鉛無聲地消失了。我默然,把手放在弟弟的後頸上,小時候他每次一哭只要我把手放在那輕輕撫摸並說些安慰話他就會立即停止哭泣,別的小孩都只喜歡擁抱或摸摸小腦袋,但我弟是特別的。

我也有好久沒這樣安慰他了。

“沒關係的,沒關係的。”我等到他停止了抽泣,便說出我的真心話:“姊姊很高興你能自己發現這些。有些人一輩子都沒法找出問題,最終只會把怨恨和悔意一起帶進墳墓裏。世上人分兩種,一是悟出,一是悟不出,這是優秀的人和大眾的分別。所以姊姊真的很高興你能發現問題。”

“ 既然你發現了,就得改變現況作補救,你還很年輕,有很多時間可以改,你知道問題了,就得避免類此情況再發生。懂嗎?”

弟弟沉靜片刻,最終點了點頭。他重新坐直身子,再低頭沉思了一會,眼睛還紅著的說:“姊,妳真好。”然後給了我一個多年不見的真誠的笑。


後來弟弟離了婚,去了外國發展,似乎頗順利。

而我,我很高興我再不會看到那表情了。

同時,我再也不想在任何人臉上看到那表情了。

2014年9月29日 星期一

說「時髦」

    時髦,不就是跟風嗎?
    
時髦,不就是敢做敢試嗎?
    
時髦,不就是快人一步,追上潮流嗎?
    
現代人為何如此重視自己是否「時髦」呢?
    
那天,上英文補習課,我一抬頭又瞧見那衣著標新立異的老師。髮型是「爆炸頭」,上衣是魚綱外衣,下身是窄腳褲加銀釘高筒靴。他身上穿的腳上踏的,都是現今最時髦的衣著,可我只嗅到了「可笑」。我想笑的是他的盲目追從,還是潮流的眼光有問題呢?我想連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只知,堂堂一個大男人,穿著此類衣服就是滑稽可笑。
    
看着他的樣子,我開始想到「時髦」這一個中性詞的存在意義。它是個近代詞語,如果研究一下這個詞彙,也許它能分成兩種,一是外在時髦,一是思想時髦。外在,指衣著等跟風,內在是指思想不保守、開放。
   
不知從何時開始,「時髦」從自己內在的特別,已經成為別人品論你形象的褒義詞。於此,人們,不論男女老幼都對「時髦」兩字情有獨鐘,並漸漸成為追求的目標。然而,有些人為了追求而追求,就像我那英文老師一樣。那是真正的「時髦」嗎?在盲目追求的同時,抬頭看看,你的奇裝怪服,你的無謂的奬品,你的不合身份的裝備,是否已被人偷偷換成一聲嘲笑?
    
我曾聽過一則故事:有兩對普通員工夫婦參加公司的春茗晚會,見到總裁夫婦。一對夫婦說那總裁夫人既年輕又美麗,她只莞爾一笑。另一對夫婦則說總裁夫人眼光挺好,很時髦。從此那第二位夫婦中的丈夫平步青雲。後來在總裁的退休致辭會上,那只會說年輕美麗來討好別人的員工夫婦問總裁:「喬治(平步青雲的職員)與我能力相若,為何現在他來管我,做我的上司呢?」親愛的朋友,答案昭然若揭,不是誰的討好更誠實,而是獲得時髦的肯定比年輕、美麗更有感染力。外在美有時是最失敗的討好,他人說你年輕,美麗,拍馬屁,其實能瞞得了你自己的眼睛?他人對你外在的形容,雖然令你快樂,但是你的樣貌鐵一般地證實著,甜夢很快會清醒。相反在時髦面前,每個人都好似有資格說時髦,而且,時髦的特點永恒不變,那就是你二十歲時可以時髦,八十歲時也一樣可以時髦。不過──我則在想,這個總裁夫人倒有趣,小小員工說她時髦,便高興成這樣。世人在時髦這個概念上,是不是太介意世俗的眼光了?
   
其實,我不反對追求時髦,相反,我也讚同戴時髦的羊毛圍脖,帶手鏈等。但我們更應追求真正的內在價值觀上與時俱進的時髦,而不是只盲目追求大眾認為的一般物質「時髦」。「時髦」,并無特別規範和介定,連這字本身也給了我們隨意的感覺,那我們又何必拘謹,介意那些世俗膚淺的眼光呢?